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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

发布日期:2017-05-13 浏览次数:2328
2017年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支持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在深圳增资扩产,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二、设定依据
1.《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8号)
2. 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
三、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深圳工业企业;
(二)申报企业为我市2016年度的工业百强企业或2016年全年的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以上报统计局数据为准)的其他重点工业企业;
(三)申报企业的2016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速达15%(含15%)以上;
(四)申报企业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的失信记录。
四、资助标准和方式
对符合本指南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度新增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予以奖励。其中工业百强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非工业百强企业,奖励的最高额度为300万元;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5亿元(含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企业,奖励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项目奖励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
五、申请材料
......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工业企业增加值核算表(见附件);
.......
六、办理流程
网上发布申报通知——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市经贸信息委进行初审——市经贸信息委与市统计局联合复核——市经贸信息委网站进行公示——市经贸信息委拨付奖励资金。